咨询热线:

183-6010-2666

您所在的位置: 沭阳律师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律师 仲跻文律师,南京大学法律本科,现任江苏青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宿迁市律师协会破产清算和重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从事律师工作六年),2009年1月被宿迁市司法局评为“先进法律服务工作者”。仲跻文...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律师

手机号码:18360102666

执业证号:13213201410292484

执业律所:江苏青炜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沭阳县临安西路205号阳城大厦8楼

律师文集

浅谈未成年犯罪中如何矫治和消除不良心理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社会问题。本文主要从未成年人的心理着手,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探究在预防未成年犯罪中如何矫治和消除不良心理,以达到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关键字:未成年人;犯罪;心理

2000年2月,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不仅要加强对学生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刻不容缓。

一、严峻现状

在世界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已被列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社会问题。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同样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成年人犯罪上升的趋势,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主要从心理诱因方面分析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二、心理诱因

(一)不良心理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之间的联系

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人们的意识又能动的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社会中的一些不良因素刺激着未成年人尚未成熟的心理和生理,引诱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给未成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尤为重要。但同时,未成年人的不良心理,如果高的物质追求、攀比风气、精神空虚、承受挫折能力差等,有决定了他们对不良因素的选择和消化,如果不及时矫治和消除,其直接恶果必然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未成年人犯罪往往始于心理问题,心理问题为违法犯罪埋下了伏机。据有关方面统计未成年人中存在心理适应不良者为少数,在初中生中的比例为15%—30%,高中生为20%—25%,大学生则为25%—30%,这就是在校学生犯罪增多的重要原因。因此,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是当务之急。

(二)需要关注的不良心理及其危害

1.一部分未成年人由于家庭破裂,缺少父爱和母爱的关怀,而容易造成性格孤僻,产生强烈的自卑心理或过强的自尊心理,极易受坏人引诱而误入歧途。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不断升高,随之而来的是单亲家庭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概率增大。2001年10月浙江破获的一个少年盗窃团伙,13人中有12个来自单亲家庭。夫妻关系不和,离婚等残缺家庭子女违法犯罪较多与其不良心理是分不开的。

2.家庭结构健全的家庭中,家长对子女不恰当的教育管理方法容易造成未成年人心理脆弱、承受挫折能力差、逆反心理强等不良心理。对子女宠爱有加,百依百顺。子女成了家庭的主角和中心。以娇宠为典型的溺爱型家庭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在子女的吃、穿、用上,养成了他们骄横、任性、乖戾、唯我独尊,与他人协调能力差,自私自利的性格。家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动辄拳脚相加,久而久之,孩子缺少家庭的温暖,怨恨之心积于心坎,易产生逆反心理,对他人、社会充满敌意,具有较强的攻击性。

3.嫉妒心理。韩愈说过:“事修而谤兴,德高而毁来。”每个人或多或少有嫉妒心理,但关键在于人们如何控制自己的嫉妒心理。艾青说过:“妒忌作者是心灵上的肿瘤。”一旦妒忌心理失控,就极容易引起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中,因为妒忌身边人的成绩、外貌、家庭条件等而杀人或故意伤人的并不鲜见。南平市浦城县某中学学生叶某、徐某,因为妒忌同班同学黄某,觉得它不但长得漂亮,成绩好,而且向她借点零花钱还不肯。于是,将她骗入一个招待所中,并帮助社会青年郑某等人将黄某轮奸。

4.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心理发育尚未成熟,是非辨别能力差,容易对周围的新鲜事物产生盲目的好奇心理,并可能消极地去模仿。许多未成年人犯罪就是因为好奇,进而模仿网络、小说、碟片中的情节发生的。2004年,某市20岁青年任某看到警匪片中的犯罪分子获得犯罪所得后出手大方,威风八面。于是,他从中获得“灵感”,绑架了一名5岁儿童,向该儿童父母索要赎金20万元。

5.好胜心理。未成年人在刑法上是指年满十四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其危险性源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的不稳定性和强烈好胜,容易偏激,冲动起来不计后果。正处于“危险年龄”的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的家急剧变化时期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导致认识社会的能力缺失,他们不仅很难适应社会和辨别是非,更无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追溯一些恶劣案件的起因,竟然有很多是由琐事发生的。某技校一学员与同学因争做一条凳子而大动干戈,10余人参与斗殴,酿成一死三山血案。北京市某网吧的老板与几个学生因收费问题发生纠纷,学生为了报复,余生也纵火烧毁房屋1000余平米,烧死15人,烧伤7人。他们中,年龄最小的13岁,最大的16岁。真是一桩桩触目惊心,一件件血泪斑斑。

6.超前消费心理。有些家长只注重孩子物质生活的满足,而忽视精神生活的充实。造成子女对物质生活过分的追求,强调个人吃喝玩乐,往往会产生低收入高消费的矛盾,在心理上出现挫折感,为达到这种不正常心理平衡,便走上偷、抢、骗的道路。高邮市国际镇一名未成年人为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盗走邻居家财物达两万多元。

三、解决之道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比惩罚他们的罪行更重要、更艰巨。现在的社会生活五光十色,到处充满着诱惑和陷阱。对尚未发育完全、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更多更复杂。这是一个值得家庭、学校和社会方方面面都高度关注的问题。

1.趁早发现,及时矫治和消除。未成年人的心理往往通过他的言行举止表现出来,家长、老师要注意未成年人平时的一言一行,经常与他们沟通交流,才能及时地发现问题,加强教育和引导,直至未成年人不好的苗头。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坚持不懈地进行扫黄打非斗争,彻底清理学校周围的娱乐场所,净化未成年人生活空间,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3.学校建立心理咨询机构,聘请心理专家为未成年人排忧解难,掌握未成年人的心理现状,研究控制不良心理的对策。

4.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家长转变教育管理方法。一位学者说:造就一个人,活着回到一个人,就看你是如何被教育。家长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以平等、民主、宽容代替专横、独断、唯命是从。促成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教育学理论告诉我们:教育要宽严有度。家长对子女的要求不能过高,要切合实际。否则,子女会因觉得无法达到要求而自暴自弃,尽量减少他们的挫折感。但对一些基本要求,家长还是要严格管教,不能宽容,否则就会是溺爱子女。 [page]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心理、生理特点,提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的不同对策。”加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应共同关注。只要全社会都来关注未成年人,都来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就会切实的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我国的未成年人才会得到全面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8360102666

联系地址:江苏省沭阳县临安西路205号阳城大厦8楼

Copyright ©2020 www.qslvshi.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